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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区属各相关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99号)以及常德市教育局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2022年我区继续实施乡村小学教师、新增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组织人事股、教育股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教育局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招生工作由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负责。
二、招生计划、专业、培养时间及培养学校
2022年我区初中起点乡村小学教师、乡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计13名。
1.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省级项目”公费定向培养计划5名,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全科型),培养时间为6年,培养学校为“长沙师范学院”;
2.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市州项目”公费定向培养计划5名,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培养时间为5年一贯制,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幼儿园教师“市州项目”公费定向培养计划3名,招生专业为学前教育,培养时间为5年一贯制,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培养模式
1.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幼儿保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幼儿保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2.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乡村幼儿园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四、报名对象及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报名对象应具有武陵区户籍(不含“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居民的学生),且为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了常德市教育局组织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招生当年常德市教育局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武陵区初中起点本科、专科层次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武陵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武陵区所辖的乡镇及以下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时间本科不少于6年、专科不少于5年。
五、招生办法、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招生办法及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中学和武陵区所属各级各类中学应利用网络媒体、校园广播、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将招生政策传达到武陵区户籍的每一个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学生家长,市直中学和武陵区所属各级各类中学的教师,特别是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班的班主任应积极向武陵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动员鼓励优秀毕业生报考我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
2.个人自愿报名。在市直中学和武陵区所属中学就读,其中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武陵区户籍的(不含“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居民的学生)的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未满18周岁(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生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或母亲必须与学生本人同在一户口本上,孤儿除外“由公安局出具孤儿证明”)、学生素质手册(学生报告表)、市网学籍号、中考“准考证”号。
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14日、15日(共三天)。
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下午5点30分止。到武陵区教育局办理预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在预报名时,应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武陵区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中进行选择,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中选择。
3.毕业学校初审推荐。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4.区教育局初选。区教育局在审查各校预报名考生报考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在区教育局机关公示栏中分别公示初中起点本科、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预报名考生名单,并上交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待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市教育局基教科提供预报名考生中考成绩,从预报名考生中(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口径应与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成绩(等第)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排序,当出现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成绩(等第)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等依次排序。
区教育局将初选考生名单在武陵区政府网站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组织初选的考生体检。
5.体检。区教育局依据我区初中起点本科、专科层次招生计划,从预报名考生中按中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成绩(等第)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从上报市教育局的初选考生名单中等额依次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6.签订协议。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被预录取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与武陵区人民政府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4份)。
7.市教育局审核和预录取。市教育局在全面审查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信息、中考成绩、体检结论和《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
8.培养学校录取。培养学校根据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教育局预录取情况及预录考生名册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县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个人档案。培养学校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省厅,经省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9.入学。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个人档案。
(二)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及相关政策
1.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乡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22年,在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4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2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2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6.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7.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普通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县市区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乡镇计划或民族乡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乡镇计划或民族乡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乡镇或民族乡内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8.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9.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是我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育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类各级学校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2.大力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将公费定向培养招生政策和新变化传达到每位应届毕业学生及家长,并向社会广泛宣传。要动员广大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积极报考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
3.严格执行招生程序。整个招生过程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人为设置任何报名限制条件,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录取程序规范,确保公平公正,各审核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凡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
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
温馨提示:
1.学生本人未来预报名现场,未按规定要求带齐“全家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素质手册、市网学籍号、中考“准考证”号的考生,不接收报名。
2.每天预报名开始时间为:上午8点30分;
3.预报名截止时间为:15日下午5点30分,逾期不予办理。咨询电话:7229157
发布时间:2022-06-08 17:22 作者:审核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市直、区属各相关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99号)以及常德市教育局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2022年我区继续实施乡村小学教师、新增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组织人事股、教育股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教育局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招生工作由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负责。
二、招生计划、专业、培养时间及培养学校
2022年我区初中起点乡村小学教师、乡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计13名。
1.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省级项目”公费定向培养计划5名,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全科型),培养时间为6年,培养学校为“长沙师范学院”;
2.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市州项目”公费定向培养计划5名,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培养时间为5年一贯制,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幼儿园教师“市州项目”公费定向培养计划3名,招生专业为学前教育,培养时间为5年一贯制,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培养模式
1.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幼儿保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幼儿保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2.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乡村幼儿园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四、报名对象及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报名对象应具有武陵区户籍(不含“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居民的学生),且为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了常德市教育局组织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招生当年常德市教育局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武陵区初中起点本科、专科层次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武陵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武陵区所辖的乡镇及以下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时间本科不少于6年、专科不少于5年。
五、招生办法、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招生办法及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中学和武陵区所属各级各类中学应利用网络媒体、校园广播、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将招生政策传达到武陵区户籍的每一个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学生家长,市直中学和武陵区所属各级各类中学的教师,特别是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班的班主任应积极向武陵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动员鼓励优秀毕业生报考我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
2.个人自愿报名。在市直中学和武陵区所属中学就读,其中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武陵区户籍的(不含“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居民的学生)的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未满18周岁(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生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或母亲必须与学生本人同在一户口本上,孤儿除外“由公安局出具孤儿证明”)、学生素质手册(学生报告表)、市网学籍号、中考“准考证”号。
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14日、15日(共三天)。
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下午5点30分止。到武陵区教育局办理预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在预报名时,应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武陵区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中进行选择,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中选择。
3.毕业学校初审推荐。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4.区教育局初选。区教育局在审查各校预报名考生报考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在区教育局机关公示栏中分别公示初中起点本科、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预报名考生名单,并上交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待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市教育局基教科提供预报名考生中考成绩,从预报名考生中(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口径应与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成绩(等第)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排序,当出现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成绩(等第)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等依次排序。
区教育局将初选考生名单在武陵区政府网站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组织初选的考生体检。
5.体检。区教育局依据我区初中起点本科、专科层次招生计划,从预报名考生中按中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成绩(等第)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从上报市教育局的初选考生名单中等额依次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6.签订协议。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被预录取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与武陵区人民政府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4份)。
7.市教育局审核和预录取。市教育局在全面审查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信息、中考成绩、体检结论和《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
8.培养学校录取。培养学校根据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教育局预录取情况及预录考生名册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县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个人档案。培养学校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省厅,经省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9.入学。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个人档案。
(二)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及相关政策
1.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乡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22年,在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4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2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2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6.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7.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普通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县市区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乡镇计划或民族乡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乡镇计划或民族乡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乡镇或民族乡内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8.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9.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是我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育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类各级学校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2.大力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将公费定向培养招生政策和新变化传达到每位应届毕业学生及家长,并向社会广泛宣传。要动员广大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积极报考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
3.严格执行招生程序。整个招生过程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人为设置任何报名限制条件,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录取程序规范,确保公平公正,各审核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凡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
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
温馨提示:
1.学生本人未来预报名现场,未按规定要求带齐“全家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素质手册、市网学籍号、中考“准考证”号的考生,不接收报名。
2.每天预报名开始时间为:上午8点30分;
3.预报名截止时间为:15日下午5点30分,逾期不予办理。咨询电话:7229157